代碼 | 項目名稱 | 包含分類 |
5-1 | 臨時/短期托育 | 臨時托育、短期托育、喘息服務 |
5-2 | 日間托育 | 兒童日間托育、老人日間照顧、成人日間訓練及照顧 |
5-3 | 安親課輔 | 課業輔導、才藝班課程/活動、課後安親、假期安親 |
5-4 | 成長教育1(教育活動) |
長青學苑、培力夥伴、專題講座、婚姻與家庭相關教育及訓練、潛能開發教育、親職教育、心靈成長及探索、體驗教育 |
5-5 | 成長教育2(支持活動) |
支持團體、成長團體、病友座談 |
5-6 | 休閒服務 | 運動暨休閒服務、夏令營、才藝活動、親子活動、體能活動、聯誼活動、節慶活動 |
5-7 | 學前啟蒙服務 | 指導外籍配偶及弱勢家庭進行家庭環境之整體規劃,協助文化刺激不利兒童及語言發展弱勢兒童必要的語言教育經驗 |
5-8 | 志工關懷 | 志工居家關懷(到宅服務、家務清潔)、電話問安、關懷訪視 |
支持性服務是針對家庭結構仍完整,但家庭關係失調、緊張,導致家庭產生壓力時所提供的服務。此類型的服務以家庭為基礎,主要目的在增強親職能力及修復家庭功能,期使能改善家庭關係。
支持性服務依照服務目標不同,可再區分為「臨時/短期托育」、「日間托育」、「安親課輔」、「成長教育1-教育活動」、「成長教育2-支持活動」、「休閒服務」、「學前啟蒙服務」及「志工關懷」,各服務對應項目代表意涵如下:
機構提供短期、臨時性質之托育服務,為整合各類相關服務項目名稱,凡為此類型之服務項目,不論服務對象為老人、身心障礙或是兒童等,皆可歸類於此服務對應項目。包含下列常見的服務項目名稱,如:「臨時托育」、「短期托育」、「喘息服務」等。以下即針對本類服務中,屬較難理解之服務內容,加以說明:
為使照顧者在無法親自(外出工作或其他原因)照顧服務對象(兒童、老人、身心障礙者等)時,能將其托顧於機構內的服務措施。在服務名稱使用方面,因著服務對象而有些不同:照顧對象為兒童時,一般稱為「托育」;照顧對象為老人或身心障礙者時,則較常使用「照顧」。
機構提供兒童、少年課業相關之輔導服務與活動,如「課業輔導」、「才藝班課程/活動」、「課後安親」或是「假期安親」等,凡服務內涵屬於課業、才藝之輔導,皆可歸類於此服務對應項目中。
此服務對應項目與5-5服務對應項目相似,但為有所區隔,在此之成長教育較指稱如課程、講座等教育活動類型之服務項目,其可能包含「長青學苑」、「培力夥伴」、「專題講座」、「婚姻與家庭相關教育及訓練」、「潛能開發教育」、「親職教育」、「心靈成長及探索」、「體驗教育」等,凡是屬於教育性質之服務項目或活動,皆可歸類於此服務對應項目。以下即針對本類服務中,屬較難理解之服務內容,加以說明:
此服務對應項目係屬成長教育服務中的支持性活動,以團體工作模式協助具有相似問題之個案或其家屬,讓團體成員得以互相支持、資訊分享、互相幫助。類似的服務名稱,如:「支持團體」、「○○病友團體」、「病友座談」等。凡是屬於支持性質之服務項目或活動,皆可歸類於此服務項目。
此類服務項目,泛指提供服務對象相關休閒之服務,可能包含「運動暨休閒服務」、「兒童夏令營」、「才藝活動比賽」、「親子活動」、「體能競賽活動」、「聯誼活動」、「節慶活動」等,凡以提供服務對象休閒性之服務,皆可歸類於此服務對應項目中。
為使外籍配偶及弱勢家庭兒童能夠在學前和其他同儕有相當的立足點,針對貧窮兒童及移民兒童所提供的「啟蒙方案」的及早介入,藉以強化兒童早期的語文發展以及協助照顧者對於幼兒語文發展的了解,提供認知發展所需的有利環境,進一步降低與一般主流社會兒童之落差。註3
志工關懷係指以機構志工提供關懷訪視服務,若是單純社會工作服務中之「關懷訪視」則不屬於此。故此類服務項目可能包含「志工居家關懷(到宅服務、家務清潔)」、「志工電話問安」、「志工關懷訪視」等,以志工提供服務之服務項目,即可對應於此。